新成路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新成路街道实际,现就2023年新成路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资料图片)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本市户籍: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为本街道户籍,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配住廉租房:适龄儿童为本市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廉租房证明(廉租房承租人为父母)。

(3)人户分离一:适龄儿童为本区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并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4)人户分离二: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且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

(5)社区公共(集体)户:适龄儿童为本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口,且持有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或者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街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为非本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1.在本街道幼儿园(除民办三级幼儿园外)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在所在幼儿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时间:4月13日-4月28日,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安排为准。

2.在民办三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至街道教委进行信息登记,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对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线下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xcljdjw400@163.com)。经街道教委审核并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时间:4月13日-4月28日(工作日8:30—11:00 13:00—16:30)

地点: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迎园路400号A203室)。

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持有学籍证明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

(1)人户一致:学生为本街道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配住廉租房:学生为本市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廉租房证明(廉租房承租人为父母)。

(3)人户分离一:学生为本区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并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

(4)人户分离二: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且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

(5)社区公共(集体)户:学生为本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口,且持有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或者持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街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非本市户籍: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材料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街道教委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需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四)相关说明

1.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本街道《回执》或居住在本街道廉租房,确需到本街道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街道教委统筹安排就读。

2.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家长可携带证件原件,至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对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线下登记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3)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压缩文件形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3@163.com),邮件要求: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均为“小升初(学生身份证号+姓名)”,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3.从2020年起,嘉定区教育局对迎园中学和练川实验学校(中学部),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有关“五年限一”政策的详细解读,可查阅《帮你读懂迎园中学和练川实验学校(中学部)“五年限一”新政策》。

三、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d.gov.cn/jiaoyu

新成路街道教委:

联系地址:迎园路400号A203室

咨询电话:69993071;69993072

联系邮箱:xcljdjw400@163.com

附件1:2023年新成路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4月7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校园开放日”。
4月8日
公布本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
4月13日—24日
1.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到4月24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到4月24日)。
4月13日—28日
1.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到4月28日)。
5月6日—1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8日)。
5月16日—19日
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
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审核学生材料。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2: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3: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附件4:2023年新成路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小学入学

1.就近入学(表一)

户籍
类别
排序
住房产权+户口
同类排序标准
说明
本街道户籍
人户一致
1
*产权房+本街道户口
儿童入户时长
本区户籍
2
父母+本区户口
廉租房时长
本街道户籍
人户一致
3
*产权房+本街道户口
儿童入户时长
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