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一、网上报名、确认及户籍信息采集
1.网上报名时间
(资料图)
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1日每个工作日的09:00-16:00。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宁波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鄞州区教育局”;
②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③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2.户籍信息采集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鄞领优学”板块,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户籍信息采集”功能进行户籍信息填报。
二、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均需按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为胸透检查),体检费用自理。特别注意:申请人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体检医院及时间:
1.浙江大学明州医院
①明州国际保健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门诊部一住院部东侧裙楼大楼;
②江东明州人门诊部,地址:鄞州区中兴路762号门诊部一楼。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7日每天上午7:30—10:00,双休日照常体检。
2.宁波第六医院,地址:鄞州区中山东路1059号门诊部二楼东首,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提前2-3天预约,预约电话0574-87996228,0574-87996180。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每天上午7:30—10:00。
由于现场确认时要提交体检合格结论,请合理安排时间。
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事先打印体检表(详见附件,请根据申报教师资格类别正确选择并打印体检表,体检表需粘贴跟网报相同的照片),体检表“既往病史其他”栏,请如实填写,并确认签字;
2.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清晨空腹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后务必保持留号手机畅通,若需复检或补检医院会通过电话予以通知。
三、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三楼H22-46窗口,材料审核通过后,请到H46窗口进行电脑确认。
3.随带材料
①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携带以上任一符合条件的证件原件即可)。
②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必须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及体检医院的公章)。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印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示)。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均提前粘贴在相应体检表,一张用于制作证书)。
点击下载:
1.申请人认定操作手册.pdf
2.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信息采集操作提示.doc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适用).pdf
4.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制订 幼儿园适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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