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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时打官司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提交债务内容、债务履行情况等方面的证据。 不打官司追债的方式:申请支付令,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请求人民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14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关键词: 被告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