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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认定结果,梧州市第一中学、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岑溪市南渡中心小学、梧州市大塘小学、藤县藤城中心校、梧州市龙圩镇中心校、苍梧第一初级中学入选,传承项目包括诗词、粤剧、剪纸、竹艺等。

在南渡中心小学,学习竹编的学生乐在其中。覃波 莫恭明 摄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自2022年起,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开展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每两年认定一批传承学校,传承项目主要包括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等,传承学校创建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高中阶段学校为辅,利于传承项目在校内的普及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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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林泳兆

编辑:覃燕霞

文字:甘沁雨 卢钦全

来源: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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