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鹤山市安委办、鹤山市消安委办联合召开鹤山市城中村消防整治和“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推动城中村消防整治和“厂中厂”专项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鹤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国伟参加活动并讲话,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镇(街)、有关部门负责人等50多人参加现场会。
与会人员到沙坪街道越塘村委会,参观学习城中村三小场所、出租屋、工厂企业火灾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到位于龙口镇的鹤山新明兴家具有限公司参观学习“厂中厂”示范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理情况。
会上,胡国伟强调:一找准问题,高质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二注重实效,做到全覆盖真排查,做到摸清底数,高标准严执法,强化宣传;三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压实企业和业主的主体责任。胡国伟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问题找出来、把隐患改彻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鹤山高质量发展。
沙坪街道汇报本辖区城中村消防整治工作情况;龙口镇汇报本辖区“厂中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市消防救援大队通报全市城中村消防整治工作情况;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全市“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超明
落实专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管理,配置微型消防站,安全风险四色图和消防疏散图上墙,两个承租企业抽调6名员工组建应急队伍等等,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钟荣华
希望在全市城中村推广“智慧消防”技术运用,通过在“三小”场所、出租屋楼栋、小微企业等场所安装独立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全时段安全监测预警,达到事前预防、报警及时、救援快速的目的。
“厂中厂”专项整治“四规范”、“五查”
“四规范”:
1.规范“厂中厂”租承双方安全管理职责
2.规范危险作业审批
3.规范承租方(或承包方)安全管理
4.规范“厂中厂”功能区间和消防安全管理
“五 查”:
1.查“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或承包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营
2.查违规使用“厂中厂”的厂房或仓库
3.查“厂中厂”不同安全风险及要求场所混乱布置
4.查“厂中厂”违章搭建
5.查“厂中厂”企业用电安全管理
来源:鹤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摄影:肖仰乐 见习记者:罗晓)、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通讯员:李铭斌)
编辑:曾双庆
审核:吕桢华 李文华
监制:吕悦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