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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互联网暴力事件频繁进入公共视野,其中不少引发了悲剧性后果。唏嘘之余,我们渐渐意识到,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并不限于公众人物,每一个互联网的日常使用者都可能受到冲击。网络暴力不仅仅是困扰信息治理者的难题,更是每个个体都需要学习应对的社会性风险。解决网暴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随着互联网渗透率攀高,网络空间越发成为现实社会结构与关系的映射。但与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不同,数字平台所提供的连结性不仅使人们的交往更加频繁,而且增加了多元社会群体在网络空间相互偶遇的机会。相比于物理空间所形成的社会间隔,数字空间的连通性更强,使得不同立场之间更容易产生冲撞,并以更加激烈的方式被表达出来。

而网络化的人际交往方式,又恰恰难以包容或化解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除开私域社交,大部分公共性平台的人际互动都在弱关系或陌生人之间展开。人们的交流是即时的,但同时也是临时的、瞬时的,常常无法维系充分的语境,因而容易造成误解。例如,微博的转发、视频的弹幕、新闻的留言,通常都是意见或情绪的快速传递。而网络空间的弱关系或陌生人交往,又缺少现实人际关系中的种种社会性缓冲。于是,人和人在价值领域的差异很容易导致不兼容、不理解、不共情,再转化为冲突,以攻击性的、讽刺性的、道德批判式的言论表达出来。一旦这些冲突恰巧勾连到某些群体情绪的锚点或触及一些争议话题,攻击性话语便有可能被激活,出现针对某些个体或群体的网络暴力。当人们透过屏幕去感知外部世界时,往往会形成一种“阅读”或“观看”虚构故事的错觉,难以将媒介中的信息与具体的事件和人物建立联系,并发展出理解与同情,这进一步降低了人们恶言相向的心理负担。在发言者看来,这只是一个旁观者无足轻重的评价,但当大量相似的攻击性言论汇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量或形成一定规模,则会对受害者产生巨大的情绪冲击。

网暴的成因与网络空间下特定的人际交往方式有关。有研究发现,网民对网暴的参与具有日常化的特征,兼具持续性与随意性。网暴参与者通常对自己的行为无意识。此外,个人表达与网络暴力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

面对作为一种风险的网络暴力,个体则需建立起充分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尝试建立避险与防卫的用户习惯。这种自我保护习惯的底层是对数字化生存、平台社会的充分理解。数字媒介素养包括人们如何利用媒介、并有效地甄别和判定信息,还包含了对深度媒介化环境的反思性理解。数字媒介素养鼓励我们对数字世界的关系保持敏锐——哪些群体掌握了话语权,哪些群体在交流的过程中被边缘化了?在网络冲突中,这种话语权的差异是否制造了交流的不平等。在媒介素养之上,我们得以建立应对网络暴力的用户习惯。这种习惯一方面可以让我们用更加积极、负责、更具同情的姿态参与网络交流。另一方面,它也使我们对网络暴力发生的情境和条件更加敏感。对个体而言,网暴更像是一场不期而至的风暴,我们需要发展出一种主动的“避险”本能。

就像所有的社会风险,个人需要学习应对网暴可能的后果。但在此过程中,相关机构也必须承担责任并提供支持。持续的教育指导是帮助个体应对网络暴力的重要一环。政府、学校、新闻媒介与数字平台都需在此方面持续投入,培养网民在网络化生存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普及应对网络暴力的技术方法和心理应对策略。此外,很多网络暴力肇始于问题化的新闻报道。传统新闻机构多已经建立了相关的伦理考量,以规避某些报道题材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但有些新闻媒体在涉网暴相关事件中存在报道偏差等问题,如在缺乏调查与核实的情况下没能准确呈现事实,可能对网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下的机构新闻、自媒体、社交媒体热搜应该将报道可能引发网络暴力建构为一种新的伦理标准。平台作为信息和言论的聚合机制,也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更加敏锐的触觉,为个体用户提供保护性的机制和流程。一些主流的社交和视频平台,已经提供诸如“一键防暴”的功能,引导用户在遭遇可能的网络暴力时借助人工指导与流程性操作来防范危机。

我们期待一个公平、理性的网络空间最终会到来。但在这个过程中,当网络暴力风暴来临,个人需要学习如何避险,社会也需要为人们提供应急办法与避难场所。(作者:崔迪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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